
原告指厦航利用强势强迫签订调解意见书;被告方称,调解过程合理合法
■ “航空黑名单第一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朱燕)因被老东家多次“拒载”,范后军将厦门航空告上法庭,要求道歉并赔偿,成为“航空黑名单第一案”。
因一审败诉,范后军上诉。昨日,此案二审开庭。
原告方指一审判决有偏颇
昨日早上9时许,范后军和律师张起淮一起到庭。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厦航向各机票销售处的建议,并无明显侮辱范后军的内容。判决范后军败诉。
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张起淮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审理和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诉讼的案由是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纠纷,但一审法院用的是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而且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上,找的不是侵权法专家,而是航空公司的法律顾问、法律部经理,明显有偏颇。”
被告方指调解过程合法
厦航表示,范后军转干落选后与厦航发生了纠纷,曾多次威胁恐吓领导,给厦航施加压力。并于2006年2月6日殴打分公司书记和保卫处副处长,同年3月双方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协商,达成了调解意见书,范后军承诺“今后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选择乘坐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航班的权利”。
厦航认为,调解过程合理合法,调解协议是在劳动仲裁委达成的,且范后军在此后3年未主张撤销,说明他认可自己的承诺。
提起往事,范后军潸然落泪,他说,调解意见书是自己与厦航私下达成的,不是仲裁委组织的调解,而且是厦航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迫签订的,应属无效约定。
昨日,庭审进行了约3个小时,法官宣布择日再审。
■ 事件回放
5年内20次购机票遭拒
范后军曾是厦航福州分公司的安全员。
2004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005年,厦航以书面形式发函给各航空公司福建营业厅和机票代理处,要求拒绝向范后军出售机票。此后5年内,范后军20多次购买机票遭拒。
此后,范后军以厦航侵犯其人格尊严为由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及经济损失共计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