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字画多次鉴定终为赝品
2010-04-15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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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方曾坚称为真迹,因鉴定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
■ 庭审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14日上午9时,重庆第五中院开庭表示,采信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关于文强受贿所得的“青绿山水”图为一般仿品的鉴定结论。
2010年2月3日,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经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聘请的文物专家鉴定价值364.12万元。
庭审现场,文强否认该画为真迹,辩护律师杨旷生也提出重新鉴定。
重庆检方公诉人称,重庆价格认证中心是合法机构,鉴定师有鉴定资格,还邀请了重庆文物专家给出意见,鉴定结论形式合法、内容合法,无需重新鉴定。
3月18日重庆市物价局再次发布消息称该画为张大千真迹。该局称,多次邀请北京方面的国家级文物鉴定专家到渝进行权威考证,最终认定该画为张大千的真迹,认证价为364万余元。
昨日庭审,法庭称因文强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该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故对指控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昨日中午,文强辩护律师杨旷生称,重庆司法系统最终接受了辩方重新鉴定的申请,认定该画为仿品实事求是。
昨日,审判长王立新介绍说,审理过程中,因控辩双方对字画的价格鉴定结论争议较大,法院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基于上述事由,本案依法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