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处理记者敲诈勒索案76起
2010-04-08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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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家报纸刊发虚假失实报道受处罚,20多名新闻记者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昨日在辽宁沈阳召开的“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共办理新闻报刊领域群众举报案件556件,其中记者收受钱财、敲诈勒索案件76件,一号多刊(报)、买卖刊号案件144件。
李东东表示,对新闻采编队伍和报刊记者站进行监管、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2009年,全国有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理财周报》《今日早报》《半岛都市报》《京华时报》《洛阳晚报》等十几家报纸因刊发虚假失实报道受到公开通报批评、警告或停刊整顿等处罚,近百名媒体从业人员因存在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列入新闻从业不良记录,其中有20多名新闻记者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