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画得赝品卖家称被掉包
2010-04-08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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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本人出具的赝品证明遭质疑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王贵彬)购得画家冯大中的《虎图》两年后,从冯大中处得知是赝品,三瑞(北京)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诉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要求退还购画款。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购画发票写明系原作
三瑞(北京)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代理人说,2007年12月7日,公司从被告处购买了署名冯大中的书画作品《虎图》,购画发票上写明“书画原作”。
因被告保真,原告一直没有鉴定。去年12月,原告欲委托拍卖,但与画家冯大中联系后,冯大中否认画是真品,并出具了“此图为赝品”的亲笔证明。三瑞公司要求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退还购画款,并赔偿20万元。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代理律师说,原告在购画前,请一名画家对画进行了鉴别,确定为真品后才购买的。该律师说,书画作品可以临摹产生赝品,原告在两年后提出画为赝品,有可能是原告找人临摹出赝品再起诉。
画家称真品在香港
原告当庭出示购买的画,被告代理人走到画前仔细查看后表示,此画不是他们当年出售的画。
原告律师对法官说,画家冯大中不但证实此画是赝品,还说真品现在香港。被告出售时承诺“书画原作”,有保真的义务,卖出赝品应该赔偿。
对此,被告律师表示,“书画原作”的意思,是指画是人画的,不是印刷品。而且,画家本人有可能多年后否认自己的作品。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