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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行发视频 寻找偷琴人
新京报
2010-03-13 02:46

希望对方“自首”而未报案;专家认为此举存在侵权风险

 本报讯 (记者刘洋)琴行自称丢了把吉他,将有关嫌疑人的视频发布到了网上。昨天,琴行工作人员称,由于没有找到线索,他们决定报警。法律专家认为,失主的这一行为存在侵权风险。

 bobo头男子“拿走”吉他箱

 昨天,一则“涉嫌盗窃GC吉他的嫌疑人视频监控录像,征集线索”的帖子出现在琴行论坛上,内容称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一人到该琴行位于东直门店购买商品时,趁员工不在,窃走了一把价值2万元左右的电吉他。同时,网上公布了该琴行监控探头记录的“作案现场”。

 监控显示,“小偷”是个年轻男子,留着bobo头,戴金丝框眼镜。他进了走廊后似乎一直在发短信、打电话。他最后推开了靠走廊楼道的门。6分钟后,当他出来时,已经戴上了帽衫上的帽子,并从屋里拿出了一个吉他箱。

 “此人胆子太大了!买不起,进去翻出玩会儿也就得了!居然还偷拿走!”此帖一出,很多网友表示谴责。

 琴行对丢失吉他作价

 昨天,琴行员工称发帖时尚未报警。“来我们琴行的都是搞音乐的,是有素质的,他可能一时犯错。”琴行销售部员工姜某称,事发后,琴行员工一直在客户、熟人中寻找盗窃嫌疑人,没有结果,于是把视频放到网上。“就是为了吓唬吓唬他,让他早点儿自首。”姜某称,已经给丢失的琴作了价,打算报警。

 ■ 说法

 发布涉嫌侵权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郑环宇表示,失主私自发布此视频,存在一定侵权风险。如果视频中的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嫌疑人,并追究了刑责,发布就不会出问题。但如果这个人不是嫌疑人,那么发布者就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他建议琴行应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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