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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黑恶势力李庄获刑短得多
新京报
2010-03-07 06:38
  关键词李庄案
  
  昨日,薄熙来在回应李庄一案时表示,“按中国的法律来处理一个律师,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我们也感觉到很纳闷。”薄熙来说,李庄案庭审程序非常合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愿意洗耳聆听全国各界对这个事情的评价。
  
  薄熙来说,李庄案结案后,《重庆日报》发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报道,我认为是实事求是的,文章把这个问题从头到尾讲得非常详尽,对全国人民是非常负责任的。
  
  薄熙来说,李庄案是重庆打黑除恶整个斗争中的一个插曲。李庄这个事情,如果说判,也就是两年半,跟那些黑恶势力、分子的刑期比要短得多,为什么这个事情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针对该案,薄熙来说,第一,李庄案这个事情事实非常清楚,教唆黑恶势力的头子龚刚模来翻供,而且编造事实,说公安把他吊了八天八夜,大小便失禁,而且连细节都讲得清清楚楚。(案发后)李庄反复认罪,当时他的辩护律师都说你这样认罪要注意后果,但李庄本人很坚决,他说:“我确实有罪”。
  
  第二,程序合法,李庄案六名证人出庭作证,回答律师的提问百多次。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都觉得程序不合理,那什么叫做合理呢?还要做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庭审也非常文明、公开、公正。
  
  薄熙来说,重庆打黑是敞开大门的,外来的律师比重庆本身的律师还多。重庆去年很热闹,全国的律师去了不少,律师的费用也不低,“不也就是一个李庄出了问题吗?”重庆是善待律师的,但是如果有黑恶势力的头目举报律师教唆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装聋作哑、不闻不问,那不就无法无天了吗?
  
  “按中国的法律来处理一个律师,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我们也感觉到很纳闷。”薄熙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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