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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瞑目》剧组反诉郝蕾
新京报
2010-03-05 02:54

换角因不配合拍摄说法,郝蕾经纪人予以否认

 本报讯 (记者刘婷婷)江苏卫视翻拍海岩剧《永不瞑目》前日在广州杀青,意外宣布了迟迟没有公布的换角原因是“郝蕾不配合剧组拍摄”,并宣布正式提出反诉,要求郝蕾赔偿270万元。郝蕾经纪人表示,剧组的指责完全不是事实,已经聘请律师应诉,而郝蕾今年2月份起诉剧组换角讨要损失一案仍在走法律程序。

 江苏卫视 “郝蕾不配合剧组拍摄”

 《永不瞑目》因为换角延期拍摄20天,前日杀青,江苏卫视意外宣布了迟迟没有公布的换角原因是“郝蕾不配合剧组拍摄”。江苏卫视还历数郝蕾的不是,爆料原本剧组很有诚意邀请郝蕾出演,开出了10万一集的片酬,让郝蕾住好房间、有专车接送,饭菜都是专门另作。但是,她拍戏不认真,不遵守剧组安排。

 郝蕾拍戏迟到两三个小时。拍戏之前不对词,经常出错,导演觉得她大大拖延了拍摄进度。此外,不按她的意见修改剧本就拒拍,欧庆春和胡妈一场对手戏就因此没拍。她还整夜不睡觉写歌搞创作,严重影响白天的拍摄。多次沟通无效,剧组无奈做出了换人的决定。

 “江苏卫视本来不想炒这件事,但是没想到郝蕾居然告我们,那我们也只能积极回应。”江苏卫视推广部刘先生透露,他们在2月10日收到法院传票,年后便收集了一些证据,正式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反诉,要求郝蕾退回已支付的90万元片酬和因换角导致的180万元经济损失费。

 郝蕾经纪人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郝蕾经纪人徐小姐昨日回应,江苏卫视所有的指责全部不是事实,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徐小姐说,剧组当初答应提供五星级宾馆住宿、好车接送等条件。然而,到了剧组就改住招待所,车的级别也降了。

 对于“通宵写歌”的说法,徐小姐说:“他们又没有住到郝蕾的房间,怎么知道她通宵写歌。”至于迟到,徐小姐称剧组严重减少了合约中规定的12个小时休息时间,所以即便迟到半个小时也在合约范围内。

 徐小姐说,郝蕾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之下被换角,换角的原因她已经在博客里写了——江苏卫视一位台长说她演得不好。目前,郝蕾起诉江苏卫视要求补偿换角损失一案仍在走法律程序。

 ■ 案件回顾

 ●2009年11月初,江苏卫视的《永不瞑目》在广州开机,郝蕾出演女主角欧庆春。同年12月31日,女主角换成了赵子琪。

 ●2010年1月中旬,郝蕾聘请律师,起诉江苏卫视,讨要损失,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月10日,江苏卫视接到法院传票。

 ●2010年3月3日,江苏卫视宣布反诉,要求郝蕾赔偿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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