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民办生”政策将被清理
2010-03-0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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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表示将落实民办学校博士学位授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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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文件组组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对纲要中涉及民办教育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孙霄兵表示,诸如一些地方招公务员、一些特殊企业明确规定的不要民办学校学生的政策都将被清理纠正。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孙霄兵表示,如此正面地评价民办教育还是第一次,之前对于民办教育总是讲“是一种补充,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纲要中提到,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和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办学地位。“特别提出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孙霄兵表示,清理工作包括教育部门,也包括其他有关部门。“据说有的地方招公务员,还有一些特殊企业明确规定不要民办学校的学生。”他表示,这样的政策都属于在清理、纠正之列。
纲要中提到“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孙霄兵表示,现在民办校有学士学位,个别的有硕士学位,但是还没有博士学位,这些政策教育部门要积极来落实。
本报记者 杜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