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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刑法加罪治赌球
新京报
2010-02-01 02:43

北京律协就赌球研讨,有律师建议刑法增加“操纵文体比赛结果罪”

 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赌球行为所涉法律问题研讨会”,文化娱乐与体育法律、刑法、刑诉法三个专业委员会成员和足球业内人士,针对赌球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有律师建议刑法增加“操纵文体比赛结果罪”。同时,律师界以及足球界业内人士均认为,要遏制非法赌球,应该适当有序地开设体育博彩业。

 刑罚轻难震慑赌博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岩、国安俱乐部副董事长张路也到场参与研讨。北京市律协文化娱乐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宋云峰律师称,据报道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反赌风暴中将近100名人员被调查,涉及资金超过1000亿人民币。十几年来流向境外的赌球资金超过万亿。

 我国法律规定,赌博罪最高刑期3年,开设赌场罪最高10年。量刑相对较轻,因此不少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有律师建议,在未来的刑法修正案中,增加“操纵文体比赛结果罪”罪名,对文化、体育比赛中的权钱交易进行打击。

 建议开放体育博彩业

 刑法专业委员会的刘卫东律师表示,在国外很多地方,博彩都是合法的。“刑法应该是治理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该通过市场方法进行调节。”

 他的意见得到一些委员的支持,认为要治理非法赌球,足协应该“还政于球”。同时正式、有序地开放体育博彩业。

 律师会计师加入足协

 文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赵建军律师还建议,让更多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加入足协,使中国足协更有公信力。将裁判员的收入由足协发放变为由中超公司发放,将足球裁判员职业化。退休的裁判员、运动员和教练员,对裁判员队伍进行监督。张路建议,应该加大对球迷举报的鼓励力度,应该让举报者出几个“万元户”。

 ■ 业内揭秘

 国内非法赌球每年约1万亿

 庄家得1000亿“水钱”

 昨日研讨会上,国安副董事长张路透露,每年国内非法赌球的资金,预计约为1万亿。根据“庄家抽头”的“规矩”,庄家可以从中得到10%即1000亿的“水钱”。

 他称,曾将问题反映给国安董事长罗宁,罗向当时的足协领导阎世铎反映,此后一直没有回音。张路说,“比如我们能不能引进心理测试的方式,像药检一样在平时就进行检验。这个事我和南勇还说过,现在看来有点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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