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的哥起诉减“份钱”案开庭
新京报
2010-01-29 02:46

张志强称养路费取消后,出租汽车公司应核减“份钱”;被告方表示养路费已转油补

 ■ “养路费取消的哥起诉减份钱”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本市首例“的哥”因养路费取消要求“减份”的诉讼,昨日上午在朝阳法院开庭。被告北汽九龙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龙公司)出具运输管理局文件显示,养路费已通过油补方式补给了司机。

 焦点1 核减600元如何算出

 原告“的哥”张志强称,今年1月1日,国家取消了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同时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向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中包含这些收费的,要相应核减。但九龙公司并未按照规定核减承包费(即“份钱”)。故起诉九龙公司,要求变更承运合同核减每月“份钱”600元,并返还养路费取消13个月来多收的“份钱”7800元(详见本报11月24日报道)。

 “油价已经从前年的6块2涨到6块6,可车份没减少,燃油补贴也没增加。”张志强称,养路费取消后代之的是每升燃油税1元钱,按他每天行驶200多公里耗油20升计算,每个月不但没有增收还要多支出600元。

 “这600元如何计算出来的,我们不清楚。”九龙公司的工作人员出具了去年4月北京市运管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出租车临时燃油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以说明养路费取消后,企业省下的养路费,通过油补的方式,补给了司机。

 焦点2 “份钱”是否包括养路费

 九龙公司表示,公司从未向司机收取养路费。每月5175元的“份钱”,是依据北京市运管局文件规定,按每月4500(±15%)元的标准核定的,张志强无权要求变更依法签订并已生效的合同内容。

 张志强坚称,在公司收的5175元“份钱”中,包括了110元的养路费,所以要求返还之前所收的“份钱”。

 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

 ■ 对话

 “的哥”也要有维权意识

 “今天的份钱还没有挣出来呢。”在庭审结束后,张志强立刻收拾材料离开法院驾车离去。与大多数“的哥”的形象不同,50岁的张志强戴着眼镜,形象斯文,他认为出租行业要有维权意识,希望自己的诉讼在这方面能有所推动。

 新京报:你在什么情况下发现未核减养路费的问题。

 张志强:国家取消养路费的通知刚一出来,我就注意到了这个情况。我平时就比较关注行业政策方面的信息,对这方面也比较敏感。

 新京报:之前试图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这个问题吗?

 张志强:从1月份取消养路费,到10月份去法院起诉,中间10个月的时间里我为这事找了公司三、四趟,从车队队长一直找到公司高层,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情,或是执行上面的规定。因为问题一直解决不了,同时又涉及我们出租司机切身利益,所以才决定打这个官司,我觉得我们的问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样,应该受到关注。

 新京报:有没有和同行们交流过这个问题,他们支持吗?

 张志强:其实目前存在的问题很多出租司机都知道,但因为受制于公司不愿出面,尤其是一些来自农村地区的出租司机。我想司机也要提高自己维权意识,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记者 张太凌

相关推荐
新闻8点见丨第11批志愿军烈士遗骸将回国;9国来华将试行免签
时事
打一场明知会输的官司,只想被看见
时事
我们班的奋斗史:从南大数学系77级毕业之后
新京号
廊坊灭门案23年来第11次庭审:排除部分非法证据、择期宣判
时事
两年被家暴16次后,她终于走进了离婚法庭
时事
新闻8点见丨为父亲追凶1055天;莫斯科恐袭幕后黑手陷罗生门
时事
2023年前11月,检察机关起诉各类刑事犯罪150.2万人
第一看点
成本12元卖3980元!官方最新曝光!赶紧告诉家里人...
新京号
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四集《一体推进“三不腐”》
第一看点
李铁案详情
政事儿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