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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财务新政:国内球员工资税前最高1000万元
新京报 记者 徐晓帆 编辑 王春秋
2018-12-20 11:55
参加2019亚洲杯、2022世界杯预选赛的国脚在个人最高薪酬限额基础上上浮20%。

新京报快讯(记者 徐晓帆)中国足协职业联赛总结大会今日召开。会上,中国足协准入审查部部长何玺公布了中超财务新政。


一、中超俱乐部支出限额


2019年12亿元、2020年11亿元、2021年9亿元


二、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注资限额


2019年6.5亿元、2020年5.6亿元、2021年3亿元


三、中超俱乐部亏损限额


2019年3.2亿元、2020年2.9亿元、2021年2.7亿元


四、中超俱乐部薪酬限额 


1、薪酬总额比例限额 


2019年65%、2020年60%、2021年55% 


2、国内球员个人最高薪酬限额 


国内球员个人薪酬最高(不含奖金)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


参加2019亚洲杯、2022世界杯预选赛的国脚在个人最高薪酬限额基础上上浮20%。


3、相关合同的认定和执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足协新备案的合同按限额签订。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员,待现有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额重新签订。现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注册期已在中国足协完成合同备案的为准。 


五、中超俱乐部奖金限额 


设置全年奖金总限额(全年赢球奖金和平球奖金的总额),纳入俱乐部总支出限额内。赢球奖金300万元,平球奖金100万元。足协杯比赛奖金可按双方比赛队中级别高的联赛奖金标准执行。 


六、继续执行引援调节费相关政策 


2019年继续按照《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开展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 


编辑 王春秋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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