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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30新政前拿地的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
新京报 记者 张建 编辑 薛慧敏
2018-12-19 21:08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1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规定,2017年3月30日前拿地建设的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该意见规定,2017年3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发布之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意见明确,2018年12月19日24点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12月19日24点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广州出台商服类宽松政策,进一步印证了市场政策放松的导向。类似政策与山东菏泽一样,对于原有政策中部分不合时宜的内容,适当做调整和修正,吻合市场发展需要,也符合“一城一策”的政策导向。


根据易居研究院《中国百城商业地产报告》,广州商服类物业的交易存在一个断崖式的下跌现象。其中在2017年3月(含3月)之前的12个月中,商服类物业月均成交约为16万平方米。而在政策出台后,即2017年3月以后的12个月中,月均成交为4万平方米。根据最新一期的监测数据,11月份广州商服类物业为 6万平方米,属于偏低位的水平。


严跃进认为,广州的新政策有助于消化部分存量的商服类物业,缓解相关企业的压力,充分体现了政策拐点的到来,预计后续还有更多城市会加入到政策松绑的行列之中。


新京报记者 张建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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