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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理财经理转走千万告银行败诉 浙江丽水检方提请抗诉
新京报 记者 王巍 编辑 康佳
2019-11-24 16:07
2015年中旬,胡先生多次催促取钱,叶国强却失联。胡先生查询账户才发现,他的1900万元被多次转出,账户余额仅剩30多元。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 2010年,客户存入银行1900万用于理财,此后银行理财经理叶国强将钱款悉数转出。2016年,叶国强因诈骗获刑后,客户起诉银行,两审败诉。新京报记者今日从丽水检察院了解到,丽水检方就此案向浙江检察院提请抗诉。

 

叶女士收到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0年,在海外做生意的胡先生以妻子叶女士的名义,在农业银行浙江青田县支行存入1900万元,并将该笔钱款委托给该银行个人金融部经理叶国强进行理财。2015年中旬,胡先生多次催促取钱,叶国强却失联。胡先生查询账户才发现,他的1900万元被多次转出,账户余额仅剩30多元。2016年5月,叶国强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叶女士随后将农行青田支行诉至法院。其起诉称,自己从未将身份证或者护照交给过叶国强,也从未书面授权叶国强转账或者取现,青田支行违规办理开户、转账和取现,致使自己的巨额存款被骗,因此应承担责任。

 

2017年12月18日,浙江省青田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根据叶国强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结合在案证据可以证实,叶女士同意丈夫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给叶国强,委托叶国强进行理财,叶国强与叶女士之间形成了再代理关系。法院最终认定,叶国强持有叶女士借记卡转账、取现的行为属于叶国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其结果应当视为叶女士本人交易,不属于款项被冒领、盗领的情形,青田支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并未构成违约。

 

法院一审驳回叶女士的起诉。叶女士向丽水市中院提出上诉。2018年8月,丽水市中院二审宣判叶女士败诉,叶女士就此案向检方提出监督申请。

 

新京报记者今日从丽水检方了解到,丽水检察院就此案于11月20日提请浙江省检察院抗诉,目前,当事人已收到检方通知书。按照民事抗诉程序,省检察院将在审查后,作出抗诉与否的决定书。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康佳 校对 刘军

 


热门评论
96小时
7天前
有点晕了,为什么两次都被判败诉呢?那钱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追回,或者应该起诉谁呢?求科普
jimmylee
7天前
无论如何被骗者也应该得到一些经济补偿吧。。。毕竟当时理财经理是在银行任职的呀
_泡个茶
7天前
有点不太明白,理财经理已经构成了诈骗,那么受害者的钱如果不是由银行来赔偿又该由谁来呢?理财经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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